天津韶钧律师事务所

经济日报:税务严查加油站偷税

发表时间:2025-03-10 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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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近日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2024年全国税务部门共查处高风险加油站2722户,查补税费款和加收滞纳金、罚款共计57.89亿元,有力促进了行业规范健康发展。2月10日,广东、新疆、云南税务部门公布了依法查处的3起加油站偷税案件。
  
  据了解,广东省云浮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对罗定市大众石油经营有限公司偷税案进行处理。经查,该加油站通过删减加油机税控数据,使用第三方收单平台收取加油款后结算至个人银行账户等手段隐匿销售收入,进行虚假纳税申报,少缴增值税等税费681万元。税务稽查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规定,对该加油站依法追缴少缴税费、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352万元。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图木舒克税务局依法对东城迎宾加油加气站偷税案进行处理。经查,该加油加气站通过更换加油机主板、篡改销售数据、个人账户收款等方式隐匿销售收入,进行虚假纳税申报,少缴增值税等税费533万元。税务稽查部门依据相关规定,对该加油加气站依法追缴少缴税费、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793万元。
  
  云南省文山州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依法对丘北县树皮岔路加油站偷税案进行处理。经查,该加油站通过利用个人微信收款、在账簿上少列收入等方式隐匿销售收入,进行虚假纳税申报,少缴纳增值税等税费253万元。税务稽查部门依据相关规定,对该加油站依法追缴少缴税费、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427万元。
  
  “隐匿销售收入进行虚假申报偷逃税款,属于税收征管法规定的偷税行为。部分加油站通过偷逃税手段获得非法利益,损害了公平竞争。”西南财经大学中国金融研究院教授、西财智库首席经济学家汤继强表示,经营主体要切实增强合规经营意识,强化依法诚信纳税自觉,打好企业长远发展的基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了解,税务部门将持续优化服务举措、增进办税便利,助力经营主体发展壮大。同时,继续推进依法治税,深化部门联合监管,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各类偷逃税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法治公平的市场秩序。(记者 董碧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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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巍律师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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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韶钧律师事务所   主任

社会职务

司法部首批死刑复核法律援助律师库成员

天津商业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兼职导师

天津市法学会诉讼法分会常务理事

天津市律师协会财税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员

红桥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特聘委员

天津广播电视台《法眼大律师》《律师问诊》

栏目金牌合作律师


孙巍律师毕业于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曾任职市公安局某直属单位,期间屡获嘉奖。公安院校的学习经历造就了敏锐的洞察力和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兼具良好的个人修养和沟通能力。从事律师工作以来,办理了多起重大刑事案件,取得了良好的辩护效果。尤其在非法集资类犯罪、职务类犯罪、涉税类犯罪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形成了自己独特的办案风格。同时,善于将公安工作的经验方法与刑事辩护的策略技巧相结合,注重事前预防和事中处置,为企业及企业家们提供专业、合理的建议以回避经济活动中的刑事犯罪风险。其中典型的案件有:广受媒体关注的刘凤学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1204”系列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王洋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王利新故意杀人案;杨树和系列杀人、抢劫案;董柏玲故意杀人案;中晟博远非法集资案;蓝天格瑞非法集资案;中永诺信非法集资案。

孙巍律师同时积极参加公益活动,作为天津广播电视台科教频道《法眼·大律师》、《律师问诊》和《问律师》等栏目的金牌合作律师,多次参加义务普法工作,对当事人来说均取得到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帮助当事人挽回了损失,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