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韶钧律师事务所

高管个税筹划方案

发表时间:2022-03-29 14:05

工资越高,交的个税会越来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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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个人所得税法》从原来的“按月代扣代缴,按年汇算清缴”改为了“累计预扣法”,各月累计的税前工资在扣除六项扣除项以后是工资薪金所得,超过的部分适用七级超额累进税率,工资越高,适用的税率将更高,最高可达 45%。税率表如下:

筹划方法

这里介绍两个方法:

一、年终奖。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

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 号)的规定,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在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

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 12 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以下简称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因为年终奖单独计税的规则,可以考虑将中高收入员工的工资,提取出部分以年终奖的形式来发放,这样可以节省个人所得税。

按照税率表,年工资薪金所得,超过 3.6 万元的部分适用 10%的税率, 超过 14.4 万元的工资是适用 20%的税率的。而如果发放年终奖,金额为 3.6 万以内的,适用 3%的税率;金额为 3.6 万至 14.4 万的,适用 10%的税率。因此。只要累计月工资适用的税率已超过 3%的员工, 都可以通过年终奖的方式,减少税负。

年终奖的实务问题很多,这里列举几个大家特别关心的: 年终奖的规则这么好,一年能不能多用几次?

根据规定,一般情况下是一年只能用一次年终奖的计税规则。但也有几个例外,如发的不是年终奖,而是房子或者股票的话,还能多用几次。

次年发放的年终奖,是当年适用,还是次年适用?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年终奖计税规则在单位向员工支付所得时(即次年)适用。

年终奖一定会节税吗?

不是的,如果收入特别低,盲目适用年终奖规则会增加税负

二、利用区域性税收优惠政策,不仅合理合法,节税力度还很大。

目前有些地区出台了一些税收优惠政策,来带动当地经济发展。将企业注册到有税收政策的低税区,不仅最节税而且合理合法。

筹划思路

这里以把企业注册到某园区为例,园区对注册企业增值税以地方留存的 40%予以扶持;企业所得税以地方留存的 40-50%给予扶持;通过入驻园区,企业节税比例可达 50%以上。个人独资企业(营改增) 小规模的可以申请核定征收,核定个税税率为 2%;总税负最高 5.2%。个人独资企业,简称独资企业,是指由一个自然人投资,全部资产为投资人所有的营利性经济组织。独资企业是一种很古老的企业形式, 至今仍广泛运用于商业经营中,其典型特征是个人出资、个人经营。个人自负盈亏和自担风险,属于民营企业。

举例说明

某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李某,年薪 360 万元,换算成月薪 30 万如果按照工资所得计算个税,

那么应交个税: 300000*45%-13505=12.15 万元年应交个税:

121495*12=145.79 万元;

那么,如果你改变和公司的合作方式不再是签订劳动合同雇佣关系,

而是给李某成立一个个人独资企业,以公司的名义和原有的公司进行合作,签订相关的合同。这时核定个税税率为 2%,

那么需要缴费:

增值税税金:360/(1+3%)*3%=10.49 万元

应交地方附加税金:10.49*(7%+3%+2%)=1.26 万元

应 交 个 人 所 得 税 : 360/ ( 1+3% ) *2%=7 万 元 合 计 税 金 : 10.49+1.26+7=18.71 万元节税 120 余万元,林林总总加起来还没之前的零头多!个独不仅可以用于高管薪酬节税,还可以为老板分红、提现节税:

税收筹划是一项综合性的、复杂的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在运用税收筹划方法时,应充分考虑具体情况和政策规定,各种税收筹划方法不应该是彼此孤立和矛盾的,有时应相互配合、综合运用。



文章分类: 税企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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